在我国制定民法典之前,我们先后出台了《物权法》和《侵权责任法》,这是从单行立法向民法典方向前进的过程。1986年,我国制定《民法通则》时,民事法律制度立法基础相当薄弱,因此可以说是一种无奈选择。但是现在,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已经相对完善,包括专利法、商标法、著作权法等。因此,选择制定知识产权通则可能是一种立法倒退。

标签: 社会


原文地址: https://cveoy.top/t/topic/b0pw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。请勿转载和采集!